广州中院 司法公开规范化
广州中院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司法透明度指数连续7年排名全国第一。健全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体系,探索司法公开标准,在全国率先全面公开审判委员会委员信息、任职回避情况等,对裁判文书不上网的案件数量、案号、理由实行反向公开。2012年在全国率先推出全日制庭审模式,2016年率先实现“法官人人有直播,法院天天有直播,案件件件可直播”,至今累计庭审直播案件19万余件,直播数连续五年居全国中院首位。
整合融通全市司法公开平台,提供208项“24小时不打烊”线上同质化诉讼服务,全面实现流程信息从被动查询向全程跟踪、主动公开、多向互动升级。2021年公开立案、开庭、送达、办案日志、财产查控等各类流程信息逾2000万条,向当事人发出节点提示信息逾27万条,公开裁判文书逾33.6万份,居全国首位。
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支撑,建成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AOL诉讼服务中心等各类平台,不断拓展审判流程、庭审活动、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司法政务等领域司法公开广度深度。广州审判网历史访问量超过2500万人次,为全国访问量最大的法院门户网。
广州中院 “送必达、执必果”破解执行难
2018年,广州中院开展“送必达、执必果”改革试点,出台46项改革举措,有效破解送达难、执行难两大制约法院科学发展难题。按照“集中送、统一送、就近送、高效送”思路,建立与政府、邮政、通信运营商、行业协会等多方协调机制,通过政府数据资源互通共享、通信数据信息快速反馈等措施,可实时查询全省逾2000万条人员、企业地址信息,首次送达成功率同比提高12.6个百分点,直接送达平均用时同比缩短7.2天。
建成广州法院智慧送达平台,扩大电子送达适用,至2022年6月实施电子送达1364万次,适用率达76.9%。建立广佛“片对片”区域协同查控新模式,全面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以10%的执行人员力量办理70%以上的执行案件。
开发全国首个“移动执行”“微执行”APP,在网络司法拍卖全覆盖、网上询价机制实施、“云惩戒”探索等三个方面实现全国率先。形成协助执行网格体系,首批纳入网格员1.1万人,协助办理事项1.6万余项,处置财产平均评估周期从3个月缩短到2.5个工作日,司法拍卖溢价率达44.6%。广州中院改革举措有力促进了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批示指出,广州法院在送达难、执行难等制约法院科学发展问题上大胆探索,为全国提供先进经验。
广州互联网法院 创新在线诉讼规则
广州互联网法院围绕推进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互联网司法“试验田”作用,办案质量、效率全国领先。形成“一次都不用跑”诉讼品牌。建成一站式5G智慧审理平台,研发“5G智审卡片” “YUE法庭”“E法亭”便民平台,集成29项立审执调等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通过“类案批量智审系统”、著作权纠纷全要素审判“ZHI系统”等创新应用,推动司法服务从“云端”向“指尖”延伸,互联网司法模式向更快更优升级。成立以来,法官年人均办案数1724件,在线庭审平均用时和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分别比传统审理模式节约3/5和2/3,案件上诉率仅为1.2%,自动履行率87.1%,获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
推动互联网司法模式全域覆盖。2019年发布全国首个在线庭审规范性文件,多项诉讼规则被《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吸收。首创错时性与分步式“交互式审理”“在线联审”“在线示范庭审”等模式,“审理一件化解一片”创新成果获全国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进会推介。协助完成湾区27家法院智能诉讼系统一体化部署,全流程在线诉讼规则在粤港澳大湾区规模化复制推广。创新“以网治网”新模式。上线首个跨港澳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汇聚65个调解机构513位调解员,成功调解纠纷5.7万余件。在腾讯等互联网平台设“枫桥E站”网上解纷站点,组建“1+N”共治联盟,近80%纠纷以非诉方式化解。
前海法院、横琴法院、南沙法院 探索跨境商事规则衔接
前海、横琴、南沙等自贸(片)区法院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立足粤港澳大湾区的实际情况,围绕深化改革开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国内双循环国家战略,探索跨区域、跨法域规则机制对接衔接。探索扩大域外法适用。制定《域外法查明办法》《涉港商事案件属实申述规则适用规程》《民商事案件证据开示指引》等,完善域外法查明规则,建立域外法适用案例库,创新域外法律专家出庭协助查明制度,协助在156个案件中查明并适用域外法,3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案例和典型案例。推动跨境商事调解规则“软联通”。成立前海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等跨境多元解纷平台,依托“互联网+”模式,与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香港和解中心等47家境外调解组织合作,聘请外籍和港澳台调解员155名,与内地调解员或法官创新开展跨境联合调解,成功调解跨境纠纷近1600余件。深化大湾区跨境司法协作。首批试点与澳门法院建立直接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机制,建立涉港澳案件“当事人转交+港澳调解员送达”“协寻后送达”等机制,深化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授权委托“E见证”模式,涉港澳司法协助案件平均办案周期从140天缩短至90天。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前海港澳专家研究员和司法研修生制度、“南法雏鹰”专题实习基地等,深化粤港澳司法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