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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派】薅购物平台“羊毛”,却被法院判决支付差价30万余元?

发布时间: 2024-07-25 17:3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188

随着网络购物日渐兴盛,各电商平台的优惠方式层出不穷,越来越多人热衷于“薅羊毛”,以较为低廉的价格获得自己想要的商品。

然而,一些利用网络平台漏洞的恶意刷单行为,并不属于正常交易,薅这样的“羊毛”,不仅可能得不偿失,严重者甚至可能触及违法犯罪“红线”。

近日,越秀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薅羊毛”而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民事案件。

2021年6月,买家王某利用某药品销售网络购物平台误将某药房的一款笔式胰岛素注射器产品标价为0.01元的漏洞,下单100份该产品。

药房工作人员发现该订单后,紧急电话联系王某告知价格标错,并将该订单取消。

随后卖方通过后台修改价格、屏蔽产品展示页面等方式,让平台用户无法自行搜索该产品及下单。

但在同年12月,王某利用平台可以通过“历史订单”页面以原价格重新购买订单的漏洞,分101次重复大量下单该产品,用101元的价格购得相应的注射器10100支。

后该药房诉至广州越秀法院,认为买卖合同显失公平,要求撤销双方的合同,王某返还相应的产品或折价补偿。

王某则答辩称,双方的买卖合同已履行完毕,其不存在恶意刷单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故不同意撤销合同及返还产品或折价补偿。

且其是药店经营者,案涉产品已无偿送出给众多顾客,产品都不在了,无法返还。

但法院判决需支付产品差价30万元,怎么回事?

越秀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涉案产品进行价格鉴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王某购买的注射器总价为30万余元。

法院认为,购物平台系统曾误将涉案产品标价为0.01元,王某在以该价格购买涉案产品后订单已被取消,王某已知该价格是标错的,但在半年后利用平台复购漏洞多次订立买卖合同,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并已构成显失公平,法院认定涉案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双方买卖合同,并由王某向原告支付产品差价

法官说法:本案系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因买受人“薅羊毛”行为引发的纠纷,争议焦点系该买卖合同是否构成显失公平。

王某在明知产品标价为0.01元属系统错误标价的情况下,仍利用平台“历史订单复购”的漏洞,下单101次进行批量购买,且该产品为胰岛素注射器,可重复使用,每支的正常使用周期为三年,其购买逾万支产品的行为,远远超出正常需求,主观上显属恶意。

另外,王某自称为药店经营者,其对相关产品的正常售价应有所了解,其购买价格与产品的市场价值相较甚远,在客观上已构成利益显著失衡。因此,王某的行为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已构成显失公平,涉案合同应依法予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故王某则应当补回差价。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交易中,出卖人“刷单”、买受人“薅羊毛”等行为大量存在,对其中违反诚信原则、扰乱交易秩序的行为,应当予以严格规制。就出卖人而言,应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把精力放在提高产品质量、做好销售服务之上。就买受人而言,若在明知或应知对方系统漏洞的情形下仍坚持订约,将影响合同是否成立的认定,故也应尽合理注意的义务,以免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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