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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虚假诉讼阻购房者过户,两责任人各被罚10万元

发布时间: 2020-10-29 14:47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1315

    借款45万买房,不料准备过户时,房屋却被法院查封无法过户,更为诧异的是,借款人也不知所踪!一头雾水的购房者还没厘清事情来龙去脉时,竟被借款人告上了公堂。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原来,购房者从一开始就落入了诈骗圈套,不法分子合谋串通,狡设连环陷阱,企图通过制造虚假诉讼方式,阻碍购房者过户房产,并诈骗其钱财。日前,涉案制造虚假诉讼的两名当事人各被越秀区法院罚款10万元,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事发:借款买房后无法过户

  2017年,法院受理了梁某浩诉肖某锋的借贷纠纷。据梁某浩诉称,因肖某锋欠其160万元,他申请查封了肖某锋名下某商品房的房屋产权。

  不料,房屋刚被查封,就有案外人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声称房子是他买的。据案外人李某洋主张,肖某锋早在去年就把房子卖给了他。在支付首付款后,肖某锋挪用了这笔本该用于涂销房屋抵押的款项,之后又向李某洋追要购房余款。为了尽快涂销抵押办理过户手续,李某洋向梁某浩介绍的董某芸借款45万元用来支付购房余款,约定借款期限1个月、月利率1.5%、逾期利息每日225元。

  就这样,李某洋付清了全部购房款,并拿到银行的抵押涂销资料,但却发现因房屋刚被法院查封而无法过户

  同时,借款人那边也出现问题。李某洋突然无法联系上董某芸,为此无法偿还借款。更为蹊跷的是,李某洋竟被董某芸告上法院。

  究竟是肖某锋与梁某浩、董某芸合谋串通、狡设连环陷阱对李某洋进行诈骗,还是梁某浩与李某洋合谋,制造虚假买卖企图阻碍肖某锋实现债权呢?

  调查:银行流水暴露蛛丝马迹

  经办法官对梁某浩转给肖某锋的四笔银行流水进行调查取证,很快发现了疑点,两人之间的资金流动竟也涉及到董某芸。四笔资金均是先从董某芸的银行账户转到梁某浩的银行账户,梁某浩再转账给肖某锋的银行账户,肖某锋收到四笔转款后,又通过其他人的账户将钱款回流到董某芸的银行账户中,他们是通过回流后再转账的方式制造出梁某浩汇款130万元给肖某锋的所谓“交易流水”。

  纵观全案及关联事实、证据,法官判断本案乃先由梁某浩与肖某锋签订虚假借款合同,肖某锋出具虚假的收款收据,双方并伙同董某芸故意制作银行流水,继而由梁某浩以捏造之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诉讼中,梁某浩通过申请法院诉讼保全查封的方式,阻碍李某洋取得涉案房屋。

  判决:恶意虚假诉讼罚10万元

  警方介入后,梁某浩玩起了失踪,但向法院寄来两份撤诉申请书,要求撤回对肖某锋的起诉。

  法院认为,本案是虚假民事诉讼,对梁某浩的撤诉申请不予准许,判决驳回梁某浩的诉讼请求。同时,因本案被保全的房屋得以解除查封,本案线索及材料也被移送公安机关审查立案。

  鉴于梁某浩与肖某锋恶意串通进行虚假诉讼,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严重扰乱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为此,法院决定对两人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各罚款10万元。据悉,在刑事追责方面,因梁某浩、肖某锋均涉嫌刑事犯罪,已被检方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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