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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广州越秀法院对五起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发布时间: 2023-07-25 15:29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1191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对五起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涉案5名被告人来自全国多地,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拘役四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及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其中四案的被告人为谋取不法利益,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取款密码、身份信息等有偿交付给他人使用,为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另一案件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并通过在银行柜台和ATM机取现的方式帮助他人转移犯罪所得资金,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较为猖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相关犯罪团伙常以“借用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赚取好处费”“借卡提现赚取手续费”“借卡刷流水可用以办理贷款”等方式,诱骗群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2020年10月,国务院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互联网卡及关联互联网账号,斩断犯罪分子的信息流和资金流。自此,作为电信诈骗犯罪链条中的一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涉案人数持续上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成为发案率最高的信息网络犯罪。

    越秀法院在此呼吁,大家在生活中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随意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账户等个人账户,不要利用自己的资金账户为他人提现,如果遇到上述情况,要及时向警方报警,避免上当受骗。更不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帮助,触及刑法“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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