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建 议 书
穗越法刑建〔2020〕*号
XX街道办事处:
我院在审理被告人王某某寻衅滋事一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某某等所在的公司在贵办管辖区域内。该公司经营期间其管理人员王某某私自要求其员工制作铜管,因公司与另公司存在合同纠纷,即指使黄某某等人对多名被害人在办公室及停车场等地实施拘禁及暴力殴打行为,造成多人受伤,扰乱当地社会秩序,影响恶劣。结合本案情况,贵单位辖区治安情况存在一定问题。为此,特建议贵办在以后的管理工作中,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对企业招聘保安人员行为的规范引导,发挥保安在加强治安防范,维护社会秩序中的积极作用,避免保安人员成为非法企业的打手。
2.加大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辖区内人员的法律意识,提供多种解决纠纷途径,引导租户等通过合法的方式解决纠纷。
3.加强辖区内公安机关的沟通,增设辖区内报警电话号码,以便辖区内居民发生意外及时报警。
4.由街道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期抽查,发现问题的尽早纠正,加强对管制刀具、物品的管理,避免他人利用管制刀具等物品实施暴力行为。
以上建议请认真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