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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04执21705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韦清敏、鲁超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21 09:4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387

2024)粤0104执21705

韦清敏、鲁超伟:

本院在执行(2024)粤0104执21705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方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本院现责令你方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本案执行费及执行实际支出;并向本院书面报告你方的现有财产及变动情况。如你方逾期不履行,本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处分你方名下的财产、将你方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李凯 电话:020-8933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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