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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04民诉前调23043号杨七平诉被告蔡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 2024-11-12 09:19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179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杨七诉被告蔡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蔡英:

本院受理2024)粤0104民诉前调23043原告杨七平诉被告蔡英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目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被告向原告偿还欠款本金100000及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举证期为送达后的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月15日上午930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第5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020-8933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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