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法院公告>>送达公告

(2024)粤0104执18333号申请执行人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廷宣、唐大进、麦茂雄、深圳市华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郑汉有、胡迪、广东管车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领商贸有限公司、张木标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 2024-11-14 17:2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143

2024)粤0104执18333

李廷宣、唐大进、麦茂雄、

深圳市华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郑汉有、胡迪、

广东管车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领商贸有限公司、张木标:

 

因你(单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立案强制执行。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执行裁定书。

结案通知书内容为: 申请执行人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廷宣、唐大进、麦茂雄、深圳市华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郑汉有、胡迪、广东管车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领商贸有限公司、张木标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李廷宣、唐大进、麦茂雄、深圳市华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郑汉有、胡迪、广东管车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领商贸有限公司、张木标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十四

 

联系人李凯

电话020-89331200



Copyright by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32249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095号
法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 邮政编码:51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