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蒋胜、施玉梅:
本院受理(2024)粤0104民初11883、11909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诉被告蒋胜等信用卡纠纷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目前无法向你们送达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案件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撤回起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发布日期即是公告日期)
联系人:刘法官 电话:020-8933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