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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范源与被告邵光庆、李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 2024-06-20 15:14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287

邵光庆、李玥

本院受理原告范源与被告邵光庆、李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104民初144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范源撤回起诉。

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联系人:彭鹏

联系电话:020-8933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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