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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速度繁简分流 简程序不减权利

发布时间: 2015-05-11 09:0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1250

提速度繁简分流 简程序不减权利

  越秀法院下好刑事案件速裁先手棋

 

4 月8日上午,市委政法委调研组成员、区委政法委及区公检司领导到我院观摩刑事案件速裁庭审并座谈。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室主任刘武鹏对我院刑事案件速裁试点 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一方面顶层设计好,注重内外配合,另一方面效果明显,速裁结案数在全市基层法院最多;并提出“点要均衡、面要扩大、量要增加、质要提 升”,努力打造越秀特色刑事速裁品牌。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郭静之,我院院领导叶三方、彭建华、戚滨城,区公检司领导石伟强、黄作深、李丰盛等参加观摩座谈。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全国人大授权“两高”进行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通过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的特定轻微刑事案件,在保证办案质量和保障诉讼权利的前提下进行快速裁判而实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极大地节约诉讼资源、提升审判效率。

 

  先行先试 夯实基础

前期预热,经验传承。在 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之前,我院在2013年底率先开展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工作,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规程 (试行)》,共审结轻刑快审案件466件,经过近一年的预热,积累了宝贵经验,如同为刑事速裁配备了一台高性能引擎,一键启动后迅即提速至高速运行。

建章立制,勇于创新。在 轻刑快审经验基础上,我院制定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方案》,建立内部速裁审判流程,简化庭审程序,完善审判系统,为速裁提供保障;负责起草了《越 秀区刑事速裁程序操作规程》,对各项规程进行深入细化并作出10余项创新:对犯罪情节进行细化、采取“组别式”诉审模式、设置“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程序、 创设“专员专立、专庭专审”等制度,制作了速裁程序庭审笔录专用模板和14类速裁案件填充式判决书。

多方协作,形成合力。刑事速裁工作涉及公检法司多个部门,涉及环节繁多,工作琐碎,是推进的难点之一。在区委政法委统筹下,我们积极推动建立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共同研讨速裁各环节衔接问题,形成速裁案件办理机制与合力。

   保障公正 制度护航

为刑事审判工作提效,绝不是以牺牲正义为代价我院在开展速裁工作的同时,特别强调提速度不能减质量,简程序不能减权利,充分保障被告人的知悉权、程序选择权、获得法律帮助权、辩护权及最后陈述权,用制度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实施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充分保护被告人知悉权、程序选择权。一 是,向被告人介绍刑事速裁程序并告知相关的权利义务,对于在押被告,告知其可向驻扎看守所的值班律师咨询诉讼权利义务,对于不在押被告,告知其可到法律援 助中心或到我院律师工作站了解刑事速裁程序的相关问题;二是对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必须向当事人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释明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适用速裁程 序,当事人表示不愿适用速裁程序的,不适用速裁程序。

实施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制度,充分保护被告人获得法律帮助权。 被告人除了可以自行委托辩护律师外,还可以申请获得相关的法律帮助,由法律援助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经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多次协调,今年3月 31日区法律援助中心驻我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周二、四上午均有值班律师驻点法院,极大地方便了被告人在庭前获得法律帮助。

  立足院情 打造亮点  

专员专立,专庭专审。由 专门法官负责办理刑事速裁案件立案工作,将符合速裁程序的案件进行分类、立案、排期,保证速裁案件第一时间得到审查立案。由一名资深法官专责审理速裁案 件,授予其全部案件独立审判权,保证速裁案件当庭宣判;同时,专门安排了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在人员配置上优于其他办案组,并配置电子化程度高的专 用法庭,主要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审判。  

研判结合,优势互补。刑事案件速裁工作无先例可循,在理论和实践领域尚有大量研究空间。我们利用案件数量大、试点样本充足的优势,与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李华博 士带领的团队展开合作,成立课题组共同申报最高法院刑事速裁制度试点立项项目,建立来源于我院审判实务的刑事速裁数据库,从一线审判实践中提炼问题、萃取 经验,实现审判实践与理论研究结合,从审判实践中总结经验形成理论研究成果,又以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审判实践,促进这项重要工作良好发展。

    双向远程,突破局限。鉴 于速裁案件量多速判的特点,我们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启用“远程公诉”、“远程庭审”双结合模式,增建了与区检察院、区看守所连接的远程视频法庭供速裁办案组 专用,通过远程视频可对关押在20多公里外看守所的被告人进行视频审判,公诉机关也可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加庭审,降低了押解被告人途经市区的潜在风险,确 保庭审准时、高效进行。

 扎实推进 务求实效

实现繁简分流。得益于专庭专审制度,速裁办案组平均每天可审案六至七件,最多时一天审理了13件。实行速裁机制后,在案件排期、文书送达、庭审流程、当庭宣判、当庭送达判决书等环节更加突出了“速”字特点,“速收速立、速审速判”审判流程的建立保障了7天内审结速裁案件。

节省办案精力。推行速裁程序后,我们开发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格式裁判文书和庭审笔录专用模板。鉴于被告人庭前已经认罪,且得到律师提供的法律帮助,法官在庭前核实了证据,庭审中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裁判书不再罗列证据,大大精简了篇幅,节省了办案精力,提高了办案效率。

羁押期限缩短。适用速裁程序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的期限均大为缩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也相应缩短很多,杜绝了久拖不决、超期羁押现象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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