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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纪律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0-10-15 14:4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723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区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十二届区纪委五次全会部署以及区纪委办《2020年全区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抓好我院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推进我院纪律建设,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教育主题

    以“严守政治纪律,践行‘两个维护’”为主题,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全院党员干部开展纪律教育。坚持政治引领,突出教育的政治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接续奋斗,为我院完成“一规范两提升”等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为越秀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广州“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二、教育学习对象、时间

    教育学习对象为全院党员干部职工,重点是科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员额法官。纪律教育学习专项活动时间为8—9月。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集中1-3天的时间组织开展专项教育学习活动。

三、教育学习内容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一以贯之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十一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区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十二届区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健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意见》、市委《关于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做到“两个维护”的若干措施》和区委《关于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做到“两个维护”的若干措施》。

    (二)深入开展纪法教育。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国家监察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以及宪法、监察法、民法典、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保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法观念,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带头遵纪崇法,模范执纪用法,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三)抓实抓细警示教育。用好中央和省、市、区纪委下发的警示教育读本和影片,剖析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真正做到明党纪、知行止,存敬畏、守底线。

四、教育学习形式

    (一)开展专题学习。结合“严守政治纪律,践行‘两个维护’”为主题,突出“关键少数”,进一步引导广大领导干部职工自觉增强党章意识、纪律意识、监督意识。院党组开展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院领导带头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由支部书记、处级以上同志上廉政党课;邀请司法监督员来我院开展审务督查。引导党员干部利用市纪委监委“廉洁广州”微信服务号和区纪委监委“廉洁越秀”微信公众号加强党章党纪党规学习,及时完成党员随身微教育学习内容。做到抓学习、勇担当、勤作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我院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督查室牵头负责,政治部、办公室协助落实,其它部门配合。)

    (二)开展警示教育。各部门的正副职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1.每月至少对全庭人员包括合同制干警进行廉政教育,并且形成常态化制度落实并设专门记录本记录。2.结合“以案三释”等上级部署开展警示教育,丰富教育形式,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红色文化遗址开展教育活动,已组织的,建议以其他形式深化开展,不断增强宗旨意识、纪律意识。3.认真检查自身带队伍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紧密结合上级关于纠治“四风”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部署,全面梳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查改整治活动。(机关党委、督查室牵头负责,各部门配合进一步深化排查本部门存在廉政建设、队伍作风等方面潜在风险点。)

    (三)开展谈心谈话。以我院前期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三项队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扎实开展领导之间、庭室内部谈心谈话活动,了解干警及合同制人员的思想、工作和8小时以外生活状态。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着力解决党员干部队伍理想信念、思想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而调动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建立常态化机制。(各部门、各党支部书记负责本部门、本支部谈心谈话的落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统筹,成立院纪律教育学习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万云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星担任副组长,院其他党组成员、杨晓怡委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督查室、政治部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加强检查监督,及时通报情况,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二)重视教育效果,增强自我净化能力。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贯穿于纪律教育学习专项活动全过程,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能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把纪律教育学习的过程作为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扎牢制度之笼的过程。

    (三)创新开展,丰富教育形式。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丰富教育学习内容,体现自身业务等特色。要注重用好本地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营造浓厚的教育学习氛围。

    (四)加强督促,确保实效。由院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结合日常工作认真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把纪律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加强学习教育过程的宣传,通过内网、部门简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报道,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法院生态。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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