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审理的(2024)粤0104 刑初1064号案号被告人张家俊、田晴、覃淑娴、彭少维、池雯菁、梅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定于2026年2月10日11点在本院2法庭公开宣判。受法庭旁听席位限制,为维护和保障法庭秩序,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旁听时间
2026年2月6日14点至18点,2月7日9点至17点,超过公告时间未申请的视为不申请。
二、申请方式
采取电话报名的方式,拨打我院热线电话89331810报名。
三、旁听说明
1.我院将根据旁听席位数量,在申请旁听人员中随机抽取,未抽中的人员不安排旁听。
2.对抽中的旁听人员,我院将于宣判前通过短信通知,请予留意。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