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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辖内监督管理的司法建议

发布时间: 2020-10-20 21:29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1439

司 法 建 议 书

 穗越法刑建〔2020〕*号

XX区分局:

我院在审理被告人陈某某寻衅滋事一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陈某某作为某某商贸城休闲会所的工作人员, 为了处理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纠结多人对受害人进行攻击、殴打,且是在民警在场的情况下,使用木棍、不明液体等工具进行攻击、殴打,致被害人受作为辖区场所的管理机关,应尽到相应监督管理的职责为此,特建议:

1.加强普法宣传,通过在辖区进行案例通报、新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企业治安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

2.通过专题培训、理论学习等方式,加强对治安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安保人员的现场处置能力,同时加强对辖区内治安员的管理,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再次出现类似违法犯罪的情况。

3.通过开展检查、接受举报等多种形式,集中整治安保人员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并给与适当的处罚,以儆效尤,杜绝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以上建议请认真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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