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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火车站治安管理的司法建议

发布时间: 2020-10-20 21:4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1064

司 法 建 议 书

 穗越法刑建〔2020〕*

XX分局

我院在审理姜某某敲诈勒索案件过程中,发现自2016年1月始,被告人姜某某伙同同案人郭某某等人多次在本市广州火车站广场及附近,使用故意碰撞被害人行李方式,要求被害人赔礼道歉为由索财物。经查,上述人员长期且多次在广州火车站广场及附近使用相同手段“碰瓷,逐渐发展成为有相对固定规模的团伙黑恶势力团伙发展初期一般是拉拢、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共同实施犯罪“碰瓷方式的索要钱财是常见的一种手段虽然每次索要钱财多,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危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此特建议:

一、落实日常巡查

日常巡逻巡查犯罪份子起震慑性作用,利用大数据分析案发高峰时间及事发集中地,针对性地选择巡查地点及增加巡查次数,发现惯犯人员,实行轨迹追踪将犯罪行为扼杀在萌芽阶段。

二、加强法制宣传

广州火车站广场人员相对密集、流动性较大,途经旅客往往成为作案目标,可通过设立户外宣传站、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号、视频广播等多种形式着力宣传作案手法以及犯罪后果,以达提醒和警示效果。

三、拓宽举报渠道

举报渠道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有效途径之一,拓宽举报渠道,加强举报途径指引,明确多种举报方式,借用网络平台构建新型举报渠道,落实信息反馈时限,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以上建议请认真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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