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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往来人员的身份核查、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的司法建议

发布时间: 2020-10-20 21:4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1168

司 法 建 议 书

 穗越法刑建〔2020〕*号

XX办事处:

我院在审理被告人汪某某介绍卖淫、郭某某容留卖淫一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汪某某通过微信联系嫖娼人员,介绍三名卖淫女到被告人郭某某工作的XX公寓从事卖淫活动,并分别收取三名嫖娼人员每人嫖资人民币1700元,交易完成后卖淫嫖娼人员被公安人员查获。为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和有效净化社会风气,对于有效整治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贵街道应加强对往来人员的身份核查、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的职责。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案例通报、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往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意识,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避免出现类似违法犯罪的行为。

二、加强对可疑人员的身份核查

本案的涉案地点位于广州火车站附近,是人员流动密集的场所,本案的三位卖淫女是外国人,因此建议贵街道对形迹可疑的外来人员,主动加强对该类人员的身份核查,避免此类犯罪行为再次发生。

三、强化线索摸排,重拳打击涉黄犯罪活动

对某些名为合法经营实则进行涉黄活动的经营场所,街道工作人员应擦亮双眼,本着对卖淫嫖娼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深挖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证属实,立即告知公安机关,防止卖淫嫖娼行为的进一步形成和发展。

四、倡导群众举报

对于该类涉黄案件,街道人员可以倡导广大群众针对站街女、拉客招嫖、利用出租屋藏污纳垢等违法活动积极举报,提供线索,以便公安人员实施精准打击,为净化辖区治安环境携手努力。

以上建议请认真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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