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司法改革政策文件

2018年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8-10-17 16:3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1052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主线,以深化信息化和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运用为方向,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增强司法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审判质效
1.进一步细化和落实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审判委员会、合议庭、独任庭及各类人员职责权限,入额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规范行使审判监督权、管理权,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充分发挥各自功能,促进同案同判,切实提高案件质效。
2.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落实院庭长“一岗双责”,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细化四类特定案件类型清单,依法行使监督建议权。完善重大敏感案件办理机制,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健全院庭长依法开展审判制度运行监督、流程节点控制、质效跟踪管理等工作机制,实现金院、全员、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管。
 3.深化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过滤机制、议事规则、责任机制和工作平台,严格限制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强化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审判管理、研究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的宏观指导职能,发挥审判委员会在讨论决定涉及国家安全、外交、社会稳定等敏感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作用。
4.加强专业法官会议建设。健全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咨询功能和统一裁判尺度作用。加强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判委员会在讨论案件、总结审判经验等方面的机制衔接。严格落实案件讨论及意见采纳情况入卷备查制度。强化专业法官会议类案研判分析。
5.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加强审判业务指导,强化审判业务文件的指导功能以及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省法院参考性案例等的参考借鉴功能,建立健全全省案例数据库。探索推进“首案”示范诉讼审判模式,便捷同类案件处理。把防止“同案不同判”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判前类案强制检索机制和与先例冲突的判决强制报备机制,构建“类案类判”工作体系。
6.进一步完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违法审判责任发现机制。建立健全以错案评鉴为核心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倒查工作,落实案件评查后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建立健全工作章程和相关机制。进一步厘清司法责任与工作责任,确保将严肃追责与完善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保障结合起来。
二、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推动队伍“三化”建设
7.健全完善法官员额制。加强全省员额编制统筹,合理调配各地法院法官员额,实现员额编制基本匹配。完善法官员额退出、增补机制,实现员额进出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员额法官在一定范围内跨院交流、挂职,挂职期间员额归属原单位。引导员额法官向案件多、司法力量薄弱地区流动,破解地区司法能力发展不平衡问题。
8.完善法官遴选工作机制。明确从法官助理中遴选初任法官、从中基层法院逐级遴选法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开展中高级法院法官助理到基层遴选入额工作。
9.完善司法人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全面实施法官按期晋升、择优选升相结合的等级晋升。加快开展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法官助理、书记员等级晋升工作,拓宽中高级法院法官助理晋升渠道。探索建立与技术工作相匹配的司法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建设统一招录、统一管理、市级财政统一保障的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队伍。
10.健全绩效考核制度。优化办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三级法院法官差异化考核评价标准,加强对中高级法院法官审判业务研究、调研指导、创新推动等工作的评价。构建法官与审判团队、审判团队与部门、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联动考核机制,强化法官对司法辅助人员的奖惩建议权。完善对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结果作为遴选入额、岗位调整和绩效考核奖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11.健全法官依法履职保障体系。落实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待遇保障制度,推动建立司法人员收入合理增长机制,落实员额法官政治待遇。进一步加强法官履职安全保障,切实发挥法官协会和有关部门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侵害法官合法权益的行为。
12.建立健全司法人员职业培训制度。开展法官分级分专业培训,探索法官境外交流、研修制度。健全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技术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专门培训机制。加强对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涉外海事商事等新兴行业、专业领域的重点培训。加强与政法院校合作,探索建立法律实习生、司法研修助理机制。
三、完善司法体制改革综合配套,强化系统集成
13.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刑事案件基本证据标准指引。全面推进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试点。健全证人出庭补偿、证人保护和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制度规范。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制度。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确保律师调查机制规范有效实施。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重视发挥值班律师职能作用。
14.加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大力弘扬“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仲裁机构的预防和化解纠纷职能。完善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的衔接联动机制。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 
15.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制定区分标准和分流规则,完善繁简案件分类集中处理机制。全面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完善刑事速裁程序运行机制。加强民事速裁机制建设,积极适用非诉讼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充分发挥速裁部门和速裁团队作用。推进要素式审判改革,进一步推广要素式、表格式简化文书。实行繁案精审,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加强复杂案件裁判文书说理。
16.推动全省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创建工作,强化诉讼服务指引、立案登记、财产保全、大厅自助服务等功能集合,加强立、审、执环节工作衔接配合。完善网上立案平台、移动诉讼服务平台和律师服务平台建设,建成全省统一的诉讼服务网络,实现诉讼服务网与诉讼服务大厅、12368热线等服务设施无缝对接,打造“一站式、多渠道、综合性”诉讼服务。
17.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统筹推动全省智慧法院一体化建设,推动实现互联网电子诉讼和专网网上办案有机融合。推进电子卷宗随案自动生成、“法信”平台、“智审”系统、庭审语音识别系统与办案办公平台融合共享,完善推广移动办案系统。推进大数据挖掘应用,引入法官智慧参与审判监督管理信息化应用研发,探索标准化办案、智能化分流、可视化管理、自动化监督。加大跨部门办案平台建设。探索网上冻结与查封、边控等措施。扩大远程视频审判试点。推动在广州设立互联网法院。
18.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按照精简务实效能原则,理顺职能、优化分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19.深化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坚持诉访分离,加强诉访甄别。加强涉诉信访机制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衔接配套,促进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积极稳妥组织开展信访终结案件退出工作。健全完善第三方参与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机制,探索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推动有关部门加大对缠访、闹访等行为打击力度。
20.探索司法辅助事务社会化。进一步探索速录、档案管理、送达等非审判性事务外包服务。推进运用科技手段集约管理立案、分案、保全、庭审排期等司法辅助工作。加强与门户网站合作,进一步完善司法拍卖方式,全面实行网络司法拍卖。
四、工作要求
2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省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对改革任务的领导统筹作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深化改革,严守改革纪律。省法院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负责、整体推进的原则,抓好各项任务具体落实。司改办按照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密切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及时跟进有关问题和情况,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22.严格责任落实。司改办要对各项改革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部门,细化分解各项改革任务,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人、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并指导各地市法院开展改革。各牵头部门要抓好改革任务的进度管理,对改革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困难,及时向司改办反映。
23.强化跟踪问效。建立健全科学、客观、动态的改革效果评估机制,加强对各项改革任务的动态跟踪、效果评估和信息反馈,准确反映全省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加强督查问责,对改革推进不力、走偏走样、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责令予以整改。
24.加强宣传推广。进一步总结提炼改革先进经验做法,打造一批广东改革示范品牌。围绕各项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主动培植1-2个新样本,加强跟踪指导,发挥以点带面、渐次推进的示范带动效应。构建全省法院改革经验交流平台,通过召开现场会、拍摄宣传片、微电影等方式推广先进经验做法。主动向中央改革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等上级部门汇报我省改革进展,积极报送改革经验、改革案例,扩大改革正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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