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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诉凌郁丹、李国栋、雷利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 2024-08-30 14:5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505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

 

凌郁丹、李国栋、雷利敏:

本院受理2024)粤0104民初2091521926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诉你们(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因你们目前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案件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的答辩期、举证期为送达后的三十日内。上述案件定于202411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第5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020-8933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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