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
凌郁丹、李国栋、雷利敏:
本院受理(2024)粤0104民初20915、21926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诉你们(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因你们目前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案件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的答辩期、举证期为送达后的三十日内。上述案件定于2024年11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第5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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