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4民初4585号
黄威:
本院受理(2024)粤0104民初4585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诉被告黄威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目前无法向你送达裁判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撤回起诉处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发布日期即是公告日期)
联系人:凌法官、李助理
联系电话:020-89331858、89331850
二O二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