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康榆、黄景明、盘超辉、许江涛、王洪容、钟海生、张丽、曹晓玲、吴嘉颖、姚振卫、谭伟豪、骆镇同、唐华贵、谢群欢、陈雪、徐佑平、陈建将、梁炎辉、陈英越、吕文登、黄朝东、江学保、胡命右、宋子锋、冯嘉庆、李伟国、陈焕泽、刘韬、陈汇清、张仔龙、罗通、刘宏东、张步发、黄华日、关健华、冯伟强、叶植栈、凌珊、袁勇、李关平、苏立雄、李永丰、林立、陈伟明、黄叶军、林桂东、张高云、刘代强、曾海生、钟航:
本院受理(2025)粤0104民初32803-32852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诉你们(被告)信用卡纠纷系列案,因你们目前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案件开庭传票,上述案件另定于2025年11月2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5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曾法官020-89331873、荆助理020-89331874。
二O二五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