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04执3063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郑骢与被执行人杨健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健生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郑骢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健生,男,1977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户籍住址广东省南澳县后宅镇港畔渔管理区海滨路409号。
执行案号:(2022)粤0104执30636号;
未履行标的额:50000元;
一、被执行人杨健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天内返还原告郑骢50000元。
悬赏理由:申请执行人郑骢与被执行人杨健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因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本院未掌握)并执行到位,按到位执行款项的5%比例兑现奖励。
郑重承诺:本院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期限:2026年6月1日起至2027年6月1日止。
举报方式:书面提交确切的财产线索以及举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通信地址及手机电话号码。
联系人:李凯,电话:020-89331200
二〇二六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