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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04民初22881号原告聂进与被告广州三德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裁定书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01 17:19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65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广州三德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4)粤0104民初22881号原告聂进与被告广州三德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司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聂进撤回起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主审法官:蔡永辉 电话:020-8933115789331164

本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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