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在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及支持下,我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不断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越秀建设。现将我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越秀区作为广东省、广州市政治中心,是各级行政机关聚集地,全市超过五分之一的一审行政案件在我院审理,具有案件数量大、新类型案件多、媒体关注度高的 显著特点,行政审判重任在肩。我们同心同德、锐意进取,努力打造行政审判金字招牌,行政案件审判呈现审限内结案率高(100%)、上诉案件改判率低 (4.5%)、积极协调撤诉效果好(18.93%)的“一高一低一好”三大特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最高法院副院长景汉朝、省高级法院院长郑 鄂、市中级法院院长刘年夫等领导同志莅临视察指导时,对此给予高度评价。
(一)依法审理了大量行政争议案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受理行政案件,包括3类:一、行政一审案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起的诉讼;二、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即法院对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裁定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案件;三、国家赔偿案件,是当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 权益时,受害人依法提出赔偿的案件。2012年以来,我院新收行政一审案件1374件,办结1317件,新收非诉审查案件847件,办结834件,新收国 家赔偿案件4件,办结4件。总体来说,每年新收案件数量基本持平。依法平等公正审判,在审结的行政一审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111件,占8.43%; 驳回起诉338件,占25.66%;原告撤诉包括经协调被告改变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196件,占14.88%。判决行政机关赔偿1件,赔偿金额 188448元。
(二)行政诉讼调整领域不断扩大。目 前,我院审理的行政案件涉及50多个行政管理领域,其中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房地产行政管理类、劳动和社会保障类、城乡规划类行政案件占一半以上。2012年 以来,公安行政管理领域案件上升明显,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比如,省监察系统首件行政诉讼案件在我院审理,引起广泛关注,体现了公民监督行政范围的延伸和 案件类型不断更新。
(三)推动依法治区水平不断提高。2012年以来,共受理越秀区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案件165件,其中行政机关败诉19件,占11.5%;驳回起诉18件,占10.9%;原告撤诉31件,占18.8%。上述案件中,越秀区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达100%,但行政首长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很少。随着行政审判工作推进,越秀区行政机关接受司法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在回应行政相对人请求方面取得很大进步,在案件执行环节都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法治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二、认真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公开公正公信树口碑
(一)妥善审理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群体性行政案件。由 于行使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的市级机关基本上位于越秀区,因城市发展建设衍生的群体性行政诉讼案件猛增,这类案件数量多、涉及人数众多,纠纷牵扯利益大,往往 还关系到被拆迁户的生存与发展,社会关注度高,每次旁听都达300人左右。2012年以来,我院审理了涉及荔湾区东漖村、茶滘村,天河区冼村,越秀区杨箕 村等多个“城中村”村民诉规划等部门“三旧”改造,以及地铁十三号线黄埔区庙头站建设等群体案件,多达30余件。对重大群体性案件,我们从立案受理到开 庭、宣判全过程做好风险评估和工作预案,保证开庭顺利进行。既保障了重大群体性案件每次几百名村民到法院旁听庭审的权利,又达到高质量的庭审水平和良好的 法庭秩序,所有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结。
(二)公开审理重大敏感案件,发挥中心城区法院示范作用。在审理敏感的违法示威被行政处罚案、发表污蔑狼牙山五壮士的网络谣言被行政处罚案、退伍老兵申请游行审批、优抚待遇等案件中,认真准备庭审方案,在全市其他基层法院中首先开了公开示范庭,庭审效果很好。(三)加强行政审判司法宣传,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我 院行政审判见报率高,去年在电视台、报刊等十余家媒体发表行政案件审理的报道40多篇。为发挥越秀区丰富的案件资源优势与行政审判的优良传统,我们根据中 心城区的行政案件特点,精心选取典型案例和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采用庭审摄录、法院官方微博直播、安排行政执法人员旁听、规范执法讲座等形式,开展有声有 色的新闻报道和法制宣传,促使行政机关自觉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规范完善执法程序,为行政审判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如邝某某诉房产登记案件涉及违法分子冒充 当事人骗取公证后卖房等市民群众关注的内容,广州主流媒体连续报道。而陈某某起诉环保信息公开案件判决被告市环保局败诉后,省政府参事在南方日报发表大篇 幅评论文章,案件的审理也得到当时正在召开的省人大会议代表们热议,省环保厅领导表态支持。
三、主动服务大局,积极推进依法治区促进依法行政
行政审判充分发挥对具体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职能,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向 党委、人大、政府积极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行政执法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得到区领导高度重视;应邀积极参与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关于“住改仓”、消防 整治、重点工程项目地块等的决策,提供法律专业意见,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分管院领导带队走访行政机关,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得到受访机关欢迎。二是积 极参与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教育。通过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授课、辅导等方式,强化依法行政意识。2012年以来,行政庭法官为市征收办、市建委、 市物价局、市招标办、区计生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房管局等行政机关授课讲座,开展执法培训,参加培训人数超1000人次,得到相关单位和参训同志好评。三是通 过组织行政执法案件评析、庭审观摩,邀请行政机关代表参加,保持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常态化具体指导。对行政机关在案件中表现出来的行政执法问题进行剖析和 交流,先后邀请区房管局、地税局、计生局、劳监大队到法院召开座谈会,为执法整体工作上急需解决的问题“把脉”,提出规范行政执法的具体意见,受到热烈欢 迎。此外,2013年以来,行政庭法官参加市、区组织的立法论证、案例评析等会议20余次,加强沟通交流,拓宽工作视野。四是重 视司法建议在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推动作用。密切关注行政执法领域中涉及社会管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行政执法行为存在瑕疵, 主动及时向行政提出强化管理、消除隐患、防范风险的司法建议,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参考,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高;同时,防止行政权错用和滥用,增强了行 政权行使的司法监督力度。如2012年,我院向区社保中心发出加强管理、便民服务的司法建议,得到市、区两级社保中心高度重视,区社保中心迅速书面回复, 并按照建议积极贯彻落实,建章立制予以规范。
四、改革创新,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一是着 力提高行政法官的法律和政策综合能力。行政审判作为三大审判之一,具有不同于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的特殊属性,适用法律不仅包括法律、法规,还要参照规 章、结合政策处理纠纷矛盾。把法律与政策有机结合,在法律的范围内体现政策,又避免直接把法律政策化,是提升法官队伍司法能力的重点。针对审判工作发展之 需,我们积极选送行政庭法官到上级法院挂职锻炼、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岗位培训、法官任职续职资格培训、行政审判业务培训等多层次的专业培训。二是敢于创新,借省法院确定我院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管理改革试点法院的东风,充分发挥行政审判专家法官在审判岗位的带头作用,带动行政审判整体水平提高。三是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提高行政法官综合素质。通过审理新类型、重大疑难等典型案件,及时从丰富的案例资源中提炼审判经验、总结调研成果,形成以审判带调研、以调研促审判的良好氛围。2013年,行政庭法官撰写的案例《李健雄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案》,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第26个指导案例,一举实现了全省法院零的突破。全 国法院第二十五届行政审判主题论文研讨会,组织报送参选行政审判类论文9篇,在最高法院获全国优秀奖以上共3篇,其中《中国式案例编写的困境及出路》获优 秀奖,《探寻行政合同司法救济之逾径—— 基于审判实证角度》获三等奖,《从“集中管辖”到“行政法院”——论行政机关干预行政审判的规制》一文获一等 奖,勇折桂冠。此外,行政庭法官撰写的论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及其复议问题分析》获评广州市法学会优秀奖,《行政审判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法律适用分 析》获评省行政审判年会二等奖。2013年,我院还与省住建厅联合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平稳衔接的调研,是我省基层法院与省级行政机关首次就依法化解行 政争议课题进行合作调研,调研报告经省人大、省政府、省法院等相关领导及专家教授论证验收,住建部专刊印发各地参考借鉴。
五、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个别案件立案把握不够准、办案质量不够高、结案不够快;队伍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行 政审判的特殊规律要求不仅要掌握行政法律法规,还要熟悉相关的行政知识和广博的社会科学知识,而符合这一要求的专家型法官比较缺乏,案多人少矛盾越来越明 显,等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争取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早日解决。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探索行政审判工作新机制,不断提升司法审判水平。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新路径,切实解决困扰行政审 判的上诉率、申诉率偏高,而实体裁判率、被告败诉率、服判息诉率偏低的问题;探索群体性行政争议案件和涉及重大民生、公益类行政争议案件的矛盾化解新机 制,充分整合各种资源,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尽力通过协调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完善司法公开,积极创新司法公开方式,切实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 审务等各环节的公开,建设庭审公开、执行公开、文书公开三大平台,进一步提升审判透明度。
(二)强化沟通协调,营造良好审判环境。积 极争取党委、人大支持,加强沟通和协调,改变过去联动层级较低、方法单一、工作力度不够的局面,由院领导牵头与其他部门沟通联络;重点加强与案件多发领域 行政机关的沟通,积极探索行政诉讼裁判与协调和解的对接机制,在化解行政争议的关键问题上形成合力;加强宣传联动,通过选准选好宣传主题,扩大行政审判社 会影响力;坚持主动向人大汇报行政审判情况以及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依靠人大排除审判执行中的干扰和阻力。
(三)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应有职能和法律属性,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 一步发挥行政审判的司法审查职能,将行政行为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规范和强化司法建议工作,根据审判中发现的有违依法 行政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健全沟通反馈机制,着力提高建议的实效性和采用率;继续向党委、人大、政府积极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 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加快推动建立我区行政首长出庭参加诉讼机制,既能提高行政案件庭审质量,又可以有效推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四)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办案水平。坚 持高标准配备行政审判业务骨干,重点加以培养,保持审判骨干相对稳定;从行政审判法律性、政策性比较强的特点出发,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新形 势下行政审判法官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与新媒体和社会沟通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多出精英人才,多办精品案件。
二○一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