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对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诉讼指引>>诉调对接

诉前联调与司法确认

发布时间: 2023-07-31 11:1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2053

    经基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或者其他调解组织、诉前联调工作室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员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该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可以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

    双方当事人对诉前调解达成的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裁定调解协议有效,并告知主动执行制度。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衍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可直接移送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篇:诉前联调有什么好处
下一篇:最后一篇
Copyright by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32249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095号
法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 邮政编码:51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