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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堂推进“三项规程”改革

发布时间: 2017-09-22 11:2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1097

9月21日上午,我院院长万云峰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检察长邱灵担任公诉人,适用“三项规程”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母杀子”故意杀人案。作为我院推进最高法院“三项规程”改革的示范庭审,该案于9月14日召开了庭前会议,在庭审时通知相关证人出庭作证。我院全体刑事审判人员、区检察院全体公诉人旁听学习观摩。12名区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应邀旁听了庭审。

我院是市中院指定的“三项规程”试点单位。此案以法检“两长”同堂办案的形式,“以审代训”,向全体刑事法官和公诉人示范实质化庭审程序,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要求,推动最高法院“三项规程”和庭审实质化改革,尚属首次。在庭前,该案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围绕83岁被告人的身体是否适于参加庭审、有无非法证据排除和调取新证据、申请重新鉴定等申请,是否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等问题统一了意见。庭审现场,根据庭前会议取得的共识,审判长有序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充分的举证和质证,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3名证人出庭作证,使案件事实得到全面查明,其中1名出庭的证人证言大大补强了其在侦查阶段所作证言。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该案的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通过参加旁听观摩,对法院的审判工作有了更多的理性认识和了解;整个庭审庄严规范,法官思路清晰,程序流畅,表现出了娴熟的驾驭庭审能力;证人出庭对认定事实起关键作用,对量刑产生重大影响,令他们充分感受到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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