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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对出租屋管理的司法建议

发布时间: 2020-10-20 21:2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1378

司 法 建 议 书

 穗越法刑建〔2020〕*

XX办事处

我院在审理被告人曾某某开设赌场罪一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曾某某作为租户,该出租屋开设赌场,纠集他人进行赌博并抽头渔利。同案被告人在赌场内为参赌人员提供资金,被告人曾某某则负责替参赌人员开门及购买食品等事宜。经查涉案出租屋无在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相关承租人员未流动人口登记及时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你办对出租屋应尽到监督管理的职责。为此,特建议:

加强登记管理

加强辖区出租屋的调查摸底工作,对已出租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督促业主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及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同时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对拒绝办理登记备案的业主,做出相应的惩处,以儆效尤。

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张贴法制板报、派发宣传手册、口头宣讲等多种形式做好出租屋业主以及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业主及承租人的守法意识。要求业主加强关注承租人出租屋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报告,杜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畅通投诉途径

在辖区内张贴公告,公开举报途径。通过开展检查、接受举报等多种形式,收集群众对出租屋综合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视群众反映及投诉问题,整顿出租屋治安秩序,对违法违纪的疑似情况加以排查,遏制违法犯罪的发生。

 

以上建议请认真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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