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司法改革总体方案

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16 17:5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2315

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化

司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已于20161222日经本院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161223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实施方案

 

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我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确保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刻认识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历史机遇,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司法公信的深层次问题,推进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推进。各项改革创新措施都要于法有据,不得突破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于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悖的改革措施,应待相关法律修改完善后再行推进。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化司法改革应立足于越秀法院的实际情况,既要认真研究和吸收其他法院司法改革创新的有益成果,又不能盲目地照抄照搬;既要与时俱进,又不能超越现实提出过高要求。

(三)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司法改革要遵循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体现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尊重程序、高效权威的要求。

(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司法改革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意愿,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平正义问题。

四、组织领导

司法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工作。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为党组书记、院长万云峰,副组长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建华,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曦明、粟晓晶,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陈进宏、政工办主任陈熙明、工会主席范军、执行局局长黄文杰;成员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司改办,设在调研科),由副院长粟晓晶担任司改办主任,王飞、张霞担任副主任,成员为陈延文、古新辉、罗芳、杨文辉、蔡群、潘文杰、吴菲、吕雪、何林青。司改办负责具体工作牵头组织和协调督办。

五、任务与分工

(一)推进法院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改革

1.推进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明确法院工作人员的类别和具体职责,突出法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健全书记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制定审判辅助人员的职数比例等配套措施,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职业化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完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交流机制。(政工办牵头,审管办协办)

2.完善法官任免、奖惩制度。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业绩评价体系和考核晋升机制;制定公开、公正的选任、惩戒程序,确保政治素质高、职业操守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法律人才进入法官队伍,确保法官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得到应有惩戒。(政工办、监察室牵头,审管办协办)

3.强化法官的职业保障制度。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在严格司法人员任职条件,强化司法人员办案责任的同时,努力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强法院的经费保障与人力资源保障,适当提高法官的待遇,为法官依法公正履职提供必要的职业保障。(政工办牵头,司行科协办)

(二)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4.推进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合理界定主审法官、合议庭的职权范围,明确法官职责,落实裁判权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合议庭及其成员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职权;优化配置法院内部各主体的审判职责和管理职责,依法强化各种职能之间的制约监督。(调研科牵头,各业务部门协办)

5.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合理界定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建立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过滤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探索建立审判委员会委员直接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制度。(审管办牵头,调研科协办)

6.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制度。通过案件繁简分流,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优化案件流程,完善信息化手段,建立科学考评机制,增强司法宣传针对性,减轻入额法官的工作量,实现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审管办牵头,各业务部门协办)

(三)深化司法公开

7.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越秀法院审判网为基础,不断加强审判流程公开功能,开通覆盖两级法院的审务通,打造全新的移动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及时公开生效裁判文书,切实落实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原则,建立完善裁判文书公开配套制度;以办案规范化、管理信息化、流程公开化为核心,打造网上执行局,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体系的对接。(审管办牵头,办公室、调研科、执行局、各业务庭协办)

8.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建立官方微信,加强官方微博建设;建设和维护庭审网络直播平台,提升庭审网络直播水平,实现从天天有直播人人有直播件件可直播的跨越。(办公室牵头,调研科协办)

(四)推动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

9.建立完善涉诉信访处理机制。健全诉访分离机制,明确各自受理条件;积极构建涉诉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信访听证制度与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参与矛盾化解,促进涉诉信访依法终结;探索建立涉诉信访惩戒机制,对违法闹访、缠访等行为,要依法处置,维护正常信访秩序。(立案庭牵头,各业务部门协办)

(五)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

10.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建立随机抽选的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立案庭牵头,各审判部门协办)

(六)改革执行管理模式

11.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明确执行员职责,细化执行流程管理,建立执行精细化管理的工作新机制,构建符合执行规律的工作体系。(执行局牵头)

(七)健全司法救助制度

12.加强司法救助力度。努力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确保司法救助资金来源,推进我院司法救助及时雨项目建设,健全救助程序,完善救助措施和救助方式,建立救助公示和公开制度。(立案庭牵头,各业务部门协办)

(八)建立调处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13.加强司法调解工作。增强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三级平台的协调联动,促进矛盾就地解决;建立健全诉前联调工作保障机制,完善调解工作岗位责任制、调解工作管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调解激励机制等,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探索在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规范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工作;推行传统民事纠纷类型化调解模式与新类型纠纷专业化调解模式;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鼓励律师支持、配合、参与调解工作,深化社会力量对调解工作的辅助和支撑作用。(立案庭牵头)

六、实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充分认识到司法改革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意义。

(二)狠抓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全面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工作效果,周密部署,稳步推进。要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加强督促检查,注重总结提高,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三)定期考评。司改办将根据本方案的要求 ,制订具体的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考评结果将作为各部门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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