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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起诉后能要利息吗?

发布时间: 2019-05-29 17:0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1630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纠纷是最常见的民事纠纷之一。大部分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是基于双方的信任关系产生的,对欠条如何书写没有过多的注意,对利息的约定也没有注明,导致了很多纠纷的产生。那么自然人之间借贷,在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债权人可否向债务人主张利息?越秀法院张法官为您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在发生借贷时,要在欠条或相关借款证明文书中明确借款利息的支付,否则一旦借款人不还钱,进入诉讼程序之后,出借人对所借出的款项向借款人主张借期内利息的,难以获得法院支持。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仅指借期内利息。逾期利息与此不同,即使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仍然可以主张借款逾期占用期间的逾期利息。

  信息时报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郭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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