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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儿童节|以司法护航儿童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 2022-06-01 08:1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1398

       2021年至今,越秀法院审结家事少年民事案件超过1600件。审理过各种类型的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后,法官们有话想说……

伍利群法官

       因目睹父亲对母亲进行家暴,未成年的孩子向法院提出续期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申请保护的对象正是他自己和他的母亲。伍法官在评估过孩子的心理压力和创伤后,认定父亲的行为已对孩子构成了伤害,依法发出禁止父亲骚扰、跟踪、接触孩子和母亲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伍法官说: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也是家暴的受害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因此,未成年人自己或家人遭遇家庭暴力时,千万不要隐忍,谨记先保护好自己,寻找机会向外求救,妇联、居委会、公安、法院,都是你们的坚强后盾。

邹海媚法官

       邹法官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发现在导致未成年人损伤的交通事故中,未成年人有时会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存在一定的责任,例如违反交通信号灯,闯红灯或者闯黄灯的;例如未达规定的年龄而骑乘共享单车发生事故的;例如随意穿越马路,不走“斑马线”,甚至发生过因在道路上打闹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况。

       邹法官说:父母、家人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关于交通安全的家庭教育,从小为子女敲响“马路如虎口”的警钟。广大未成年人也要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作为行人、自行车骑乘人的各项交通安全法规,尤其注意不要在路上因沉迷使用智能手机或智能手表而导致意外发生的情况。

郑晓婷法官

       近两年,在处理一些抚养权、探视权纠纷案件时,郑法官发现新冠肺炎疫情也对此造成了一些影响,不和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家长,有时会因疫情防控原因,难以和孩子见面。

       郑法官说:子女的探视权,既可以是线下面对面的接触,也可以是在线上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而实现;探视的时间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的形式灵活处理,如一方因为疫情原因短期内无法探视,双方可以协商好,等到条件允许时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探视。父母因各种原因不能与孩子一起生活,却不能减少对孩子的关爱,还是要按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要求,共同参与孩子的成长教育,真正发挥父母双方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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