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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证用地建房有风险 建设者使用者均要担责

发布时间: 2019-12-05 16:17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982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价值的不断飙升,各种类型的涉房地产纠纷层出不穷。其中无权证用地、建房案件时有发生。越秀法院审理分析认为,该类案件存在以下特点:1.违法违章建筑成本低。无权证情况下划地违法建房、用房,违法投入成本只有兴建房屋的材料费和人工费。2.违法违章建筑收益高。利用此类房屋进行出租,收取租金就租赁保证金的收益相当可观。3.相关责任人有意识规避法律风险。违建方以名为合作,实为租赁的方式有意识地意图规避法律法规对合同效力性强制性规定。4.实际使用人维权成本大。实际使用人往往无法知晓违法建筑的实际产权情况,几手租赁协议和转租协议变相剥夺实际使用人的权利,加大了实际使用人的维权成本。导致如因房屋使用产生纠纷,实际使用人难以突破合作协议向实际违法建筑方主张权利。

  越秀法院提醒,此类房屋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均存在极大的风险。首先,此类违法建筑因无相关产权手续,不能办理合法的永水永电等,需由违法建筑方自行办理临水、临电,在建筑时发生意外事故的风险极大,若发生任何意外,建设人、施工方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因使用临水、临电,往往会导致房屋的消防功能薄弱,无法通过相关消防验收,使用过程中发生消防事故的概率较大。再次,此类房屋案在出租过程中无法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等,实际使用人租赁、经营等活动无法缴交相关税费,往往是违法或违规经营使用,甚至在房屋内进行违法犯罪行为,若发生被查处的情况,实际使用人及出租人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信息时报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戴鹏 梁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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